关于城区道路大型货运车辆限行、禁停的通告
2024-03-16 09:13:34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谢娟娟 |          浏览量:17285

关于城区道路大型货运车辆限行、禁停的通告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适应经济建设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要,提出的“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和落实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压事故、保平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法有效管控好我市城市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条款规定,结合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经过多方调研论证,决定对我市大型货运车辆在城区道路限行、禁停的规定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五一路(全段):从五一广场至灶市毛家坪(泗门公路交汇处)。

城北路(全段):从水东江振兴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至灶市火车站广场。

金阳路(全段):从德泰隆路与金阳路交叉口至金阳路与西湖路交叉口。

白云路(全段):从五梅路与白云路交叉口至白云路与西湖路交叉口。

沿江路、金南路(全段):从市一中门前至火电厂门前桥头。

德泰隆路、群英路(全段):从迎宾大道与德泰隆路交叉口至群英路和谐南苑道路起点。

五梅路(全段):迎宾大道与五梅路交叉口至五梅路与金阳路交叉口。

神农路(全段):迎宾大道与神农路交叉口至神农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金华路(全段):从蓝天市场至金华路与蔡池路交叉口。

蓝天路(全段):从G107国道与蓝天路交叉口至蓝天路与白云路交叉口。

体育路(全段):从G107国道与体育路交叉口至体育路与蔡池路交叉口。

荷花路(全段):从体育路与荷花路交叉口至荷花路与西湖路交叉口。

西湖路(全段):从G107国道隧洞口至西湖路与振兴路交叉口。

白沙路(全段):从G107国道与白沙路交叉口至白沙路与五一路交叉口。

和平路(全段):从G107国道与和平路交叉口至和平路与城北路交叉口。

耒阳大道(部分路段):从G107国道与耒阳大道交叉口至耒阳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

二、禁停地点

五一路、城北路、沿江路、金南路、金阳路、白云路、蔡池路、德泰隆路、群英路、神农路、蔡伦路、金华路、蓝天路、体育路、荷花路、西湖路、金星路、白沙路、和平路、耒阳大道、迎宾大道、建设东路、振兴路及城区所有广场和背街小巷。

三、限行、禁停时间

限行:每天早上7:00至晚上21:00。

禁停:全天(24小时)。

滨江路(码头烟火路段)每天17:00时至05:00时,货车禁行,小车限停3分钟。

四、限行、禁停车辆类型

车长6米以上,总质量8吨以上的货运车辆(含半挂车、混凝土装运车、渣土车、煤运车、建筑工程车)、轮式专用机械等;对新能源轻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暂不限行。

五、处理办法

对进行防疫、医疗急救、抢险救灾、市政施工、环卫清扫、电力抢修、运送应急物资等工作的大型货运车辆,向交通运输、城管部门报备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停靠许可证并悬挂专用标志,可在规定的时段、路段通行和停靠。其他因特殊情况需在限行的时间或禁停的路段通行、临时停靠的货运车辆,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报批,领取临时通行、停靠标牌,方可通行、停靠。对违反限行、禁停通告规定的大型货运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干扰、抗拒执法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4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望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知悉并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耒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5日

责编:谢娟娟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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