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经办事项详解:31、住院医疗救助申报
2024-04-02 13:43:37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梁昕 |          浏览量:245

“住院医疗救助申报”指南


01

事项名称

住院医疗救助申报。

02

受理单位

全省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03

服务对象

符合医疗救助报销的参保对象。

04

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地址、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2)线上办理: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门户网站、湖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等。

05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医疗救助报销的参保对象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医疗救助的费用报销。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村(社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报销,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拨付。通过银行账户发放。

(5)办结。

06

办理材料

(1)医保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医疗费发票。

备注: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个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由相关部门认定后进行报销;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与相关部门联网实时推送救助对象身份信息。

07

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08

查询方式

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等)。

09

监督电话

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10

评价渠道

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住院医疗救助申报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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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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