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经办事项详解:14、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2024-03-08 13:00:14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梁昕 |          浏览量:408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指南


01

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02

受理单位

全省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03

服务对象

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已办理停保的人员,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参保人员。

04

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地址。

(2)线上办理: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的网站、湖南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湖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等。

05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拨付。对确认的个人账户余额拨付至申请人提交的银行账户。

(5)办结。

06

办理材料

(1)医保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

(2)《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表格样式附后,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下载电子版)

备注:①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②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07

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08

查询方式

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等)。

09

监督电话

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10

评价渠道

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办理流程图







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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